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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震局预警工程项目网络机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09:56:00 来源:自治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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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委托,对新疆地震局预警工程项目网络机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疆地震局预警工程项目网络机柜设备采购项目,主要为为新疆地震局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中的115个新建基准站进行配置。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34.6万元(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说明:关于新疆地震局预警工程项目网络机柜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TC209H017

*实施地点:新疆各地州

*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网络机柜115套(包括114个32U网络机柜,1个42U网络机柜),采购内容的性能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中内容。

*供货方式:供货方式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一次性采购分批供货。由供货方负责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基准站所在县城,投标价包含物流运输费用。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后,以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进行分批供货,须在收到采购订单后7个日历日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响应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2)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等资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收费凭证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得分包和转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磋商文件售价:

每包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办公室(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凭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8581497@qq.com,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汇出)基本账户汇出至: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 项目(或招标编号:TC209HXXX)招标文件费,投标人的邮件中必须清晰的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招标文件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采购人自行踏勘现场)。

7.磋商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8.响应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响应、磋商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10.样品递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需递交一个32U网络机柜样品,并标识响应人名称。

11.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同时加发电子邮件)。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13.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新疆地震局官方网站(www.xjdzj.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响应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991-3813958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电  话: 0991-2316201

联 系 人:程建军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