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客观评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推动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根据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我局截止2019年5月30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清理,并提出了清理意见。根据清理结果,现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信息予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2020年4月8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客观评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推动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根据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我局截止2019年5月30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清理,并提出了清理意见。根据清理结果,现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信息予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