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新疆子项目台站防雷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委托,对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新疆子项目台站防雷器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新疆子项目台站防雷器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2、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4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肆仟元整)。
3、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的性能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内容。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格要求:
4.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除满足上述第4.1条中的要求外,还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函原件。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不得分包和转包。
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请于2020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层)购买谈判文件,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谈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层)。
8、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同时加发电子邮件)。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联系人:栾文燕
联系电话:0991-3818637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
联系人:程建军
联系电话: 0991-231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