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震局五楼会商室技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新疆地震局五楼会商室技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新疆地震局五楼会商室技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C210Q0PH)
2、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
3、项目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新疆地震台会商会议室改造,包括显示屏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结构及施工,音频视频设备采购及安装,及其配套的装修改造等工作内容。
4、工程计划投资额:人民币334866.92元。
5、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文件、清单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所有内容。
6、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复印件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响应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 响应人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文件,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内容上传并通过审核后,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潜在供应商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10.2磋商文件售价:每应答人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1递交应答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8层)。
11.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12.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官方网站(www.xjdzj.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谈判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人:韩军
联系电话:0991-3838262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8层
联系人:廖超、谭洁
联系电话:0991231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