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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3-03-20 16:47:02 来源: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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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Y-2023-Z-0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3年,每年约20万元。

供货期: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之日算起,以采购人下达的每批次订单为准进行供货,7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除满足上述第1条中的要求外,还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得分包和转包。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

方式:线下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30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30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方式:裴亮0991-381863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星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            

联系方式: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