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Y-2023-Z-02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太阳能电池组件,包括太阳能板(单晶硅)、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架、专用室内外电缆(含连接器)等配件及现场安装集成。采购内容的性能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规范书》中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之日算起,以采购人下达的每批次订单为准进行供货,7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除满足上述第1条中的要求外,还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函。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30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30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划分包号,遴选成交数量为2家。
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方式:裴亮、0991-3818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 E2写字楼-1703-02号
联系方式:俞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