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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预警终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8:59:51 来源: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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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40Q2KW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预警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8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预警终端采购项目
   数量:400
   预算金额(元):4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地震预警终端(地震预警服务与科普终端): 350套 ;技术参数、安装以及相关的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地震预警终端(地震预警服务终端):50套;技术参数、安装以及相关的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测试;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集成、入网和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请于2024年6月14日9时至2024年6月2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95763获取支持。
方式:
(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方式:0991-3817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联系方式:13579273794、0991-392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超

电 话:13579273794、0991-392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