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新疆地震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集意见。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于11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邮箱:xjdzjzhfyc@163.com。
2.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新疆地震局震害防御处。
3.传真:0991-36616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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