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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台站运行环境二期改造项目(喀什中心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18:24:41 来源: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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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台站运行环境二期改造项目(喀什中心站)”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台站运行环境二期改造项目(喀什中心站)

项目编号:TC240QLMJ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9485.20元

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开始计算(以采购人的正式开工令为准),工期为120日历天。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磋商具体要求如下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台站运行环境二期改造项目(喀什中心站)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台站运行环境二期改造项目(喀什中心站)。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及工程量清单。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3.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复印件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5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8时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供应商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时(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时(北京时间)。

地  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卫星路黄山街交叉口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B座3楼)。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6.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18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

地  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7.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新疆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卫星路黄山街交叉口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B座3楼

电  话:0991-3929888

联 系 人:廖超

采 购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电  话:0991-3818637

联 系 人: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