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及《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作的通知》《新疆地震局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暂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进行更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审查专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条件
(一)具有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震工程学或其他相关专业背景,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与之相关的工程技术工作,熟悉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专业经验丰富;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有关会审、函审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提出审查意见。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
(二)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完善,并提供技术咨询;
(三)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领域其他相关工作的咨询、指导和技术审查。
三、专家库管理
(一)我局将对征集专家进行审核并确定专家人选,正式聘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更新调整。对于在技术审查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或违纪违规的专家,我局将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专家本人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可自主申请退出专家库;
(三)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我局具体负责,入库专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颁发聘书,聘期3年。
四、专家征集程序
(一)请符合征集条件的专家个人自愿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自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批准盖章后,将盖章版扫描件和 Word版于2025年1月20日之前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根据征集情况,审核确定入选专家并予以公示。
联 系 人:景剑剑
联系电话:18199157533
邮 箱:xjdzjzhfyc@163.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自荐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