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相关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为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市场行为,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震规﹝2025﹞1号)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初次信用评价。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于4月4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初次信用评价,提交材料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承诺表》(见附件)及安评单位信用信息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联系人:李恒宇
联系电话:0991-3849236
电子邮箱:xjjzfc@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二街338号新疆地震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