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构概况 > 内设机构 公共服务处(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2-06-27 19:25:48 来源:人事教育处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浏览量:813 负责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草案;负责组织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