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史学习教育 > 党史资料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概况 发布时间:2021-04-08 10:32:16 来源:中国共产党网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浏览量:897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23日—闭幕 ) 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一大选举中央领导机构,代表们认为目前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 中国共产党纲领(俄文译稿) (英文译稿)(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 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作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7月16日至23日) 大会根据世界革命形势和中国政治经济状况,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是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党的最高纲领。要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章程(1922年7月二大通过) 二大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6月12日至20日 ) 党的三大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策略原则和共产国际的指示,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扬民主,在分析中国社会矛盾和明确中国革命性质的基础上,正确解决了建党初期,党内在国共合作问题上存在的重大分歧,统一了全党的认识,正式确定了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与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的策略方针,使党能够团结一切可能联合的力量,共同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1923年6月中共三大议决) 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1月11日至22日) 党的四大最重要的贡献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政党应该知道无产阶级参加民族运动,不是附属资产阶级而参加,乃以自己阶级独立的地位与目的参加”。“无产阶级是最有革命性的阶级”。所以,民主革命“必须最革命的无产阶级有力的参加,并且取得领导的地位,才能够得到胜利”。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2月中共四大议决)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 大会通过了《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土地问题议决案》等,选出了由31名正式委员和1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党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五大虽然批评了陈独秀的错误,但对无产阶级如何争取领导权,如何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如何对待武汉国民政府和国民党,特别是如何建立党的革命武装等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都未能作出切实可行的回答,因此,难以承担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挽救大革命的重任。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1927年6月1日通过)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