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震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为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新疆地震局印发了《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7月20日至8月18日期间,各党支部顺利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进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各党支部开展了广泛动员,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全体成员对支部、支部委员、普通党员开展征求意见等,为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的准备。
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及征求到的意见情况。各支部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心得体会、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材料的感悟和收获、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以及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和剖析发言;各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各党支部明确了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做出了整改承诺。党支部书记将定期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党员将在年底党员大会上报告兑现整改承诺情况,确保党员承诺践诺、整改落实到位。
机关党委派出了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对所有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现场督导和测评,确保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氛围严肃、积极向上,做到红脸出汗,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